房屋過戶買賣雙方準備物品

房屋過戶買賣雙方準備物品

一、準備資料

賣家:房地權狀、印鑑章、印鑑證明(不動產登記)2張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。買家: 便章(就是平常沒用的章)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、訂金(建議總價一成)。


二、買賣稅規費及代書費

買家:1.稅費:契稅、土地及建物印花稅。2.地政:登記費、權狀費、謄本費。3.代書:潤筆費(簽約費)、代書費(實價登錄、稅籍證明、過戶、貸款辦理)。賣家1.代書:潤筆費、貸款繳清塗銷費(沒貸款不用) 、房地合一(視買屋時點)。2.稅費:土地增值稅。


附記:1.如果有辦理履約保證,買賣雙方各付萬分之三(最低300)2.全省代書費給付方式不同,北部地區由買家支付,賣家通常只付潤筆費(簽約費)、塗銷費、房地合一代辦費(視買屋時點105年以後買房都要報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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