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過戶買賣雙方準備物品

 




房屋過戶買賣雙方準備物品

一、準備資料
賣家:房地權狀、印鑑章、印鑑證明(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登記)2張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、收款存摺影本(賣家本人,用拍的也可以)、最近一期的房屋稅跟地價稅的影本。
買家: 便章(就是平常沒用的章)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、訂金(建議總價一成)。

二、過戶稅、規費、代書費
買家:
1.稅費:契稅、土地及建物印花稅。
2.地政:登記規費、權狀規費、謄本規費。
3.代書:潤筆費(簽約費)、代書費(實價登錄、稅籍證明、過戶、貸款辦理)。
賣家
1.代書:潤筆費、實價登錄、貸款繳清塗銷費(沒貸款不用) 、房地合一費(視買屋時點105年以後買房都要報)。
2.稅費:土地增值稅。

附記:
1.如果有辦理履約保證,買賣雙方各付萬分之三(最低300元)。
2.全省代書費給付方式不同,北部地區由買家支付,賣家通常只付潤筆費(簽約費)、實價登錄、塗銷費、房地合一代辦費(視買屋時點105年以後買房都要報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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