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相互贈與準備物品

贈與方:房地權狀、印鑑章、印鑑證明(不動產登記)2張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。

受贈方: 便章(就是平常沒用的章)、身分證正本查驗當場發回,身分證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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